“烟草虎”凌成兴被逮捕!

5月7日,新华社发布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原总经理凌成兴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凌成兴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凌成兴在2024年4月被开除党籍。经查,凌成兴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接受他人提供的生活服务保障;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亲属在入职入学等方面谋取利益,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品,为亲属在交通、医疗方面谋求特殊待遇;不重视家风建设,对家属失管失教;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靠烟吃烟、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工录用、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在近年的反腐中,已经有多名烟草系统高官受到处理。举例而言,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何泽华腐败就非常严重。1998年至2023年,何泽华先后利用担任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理),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总经理,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职级晋升、职工录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43亿余元。2014年至2016年,何泽华在离职后利用原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理)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烟草业务承揽、银行揽储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7万余元。

对于何泽华的违纪违法行为,纪检部门曾评价称:何泽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参加公款宴请,接受烟草系统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私欲膨胀,贪婪成性,长期违规经商办企业攫取巨额经济利益,退休后仍利用原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利;公器私用,将手中的公权力和烟草资源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级晋升、职工录用、烟草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洪顺,也被控存在严重的腐败问题。2002年至2018年,赵洪顺利用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运行司副司长、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展计划司司长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揽烟草企业印刷和广告业务、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9032万余元。

除此之外,2021年以来,还有中央纪委原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潘家华,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司原司长张虹,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运行司原司长徐维华等人相继被查。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新华社等

责任编辑:杨鑫宇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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