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富家女每周$6w生活费,与母争夺26套家产!竟是因为…
印尼太太带子女移居新加坡
一个月$24万零花钱
在印尼有50套房产+一座岛
上世纪80年代,陈太太带着儿女移居新加坡。
她的丈夫仍在印尼经商,每月固定汇10万美元(约13万新元)作为生活费,到了2000年,干脆“加码”成每周6万新元!
1周6万新元,一个月就是24万新元!对于很多中产来说,几乎是1年的收入,而对于真正的豪门来说,只不过是零花钱而已...
不仅如此,珍妮还在庭上透露,她们家族在印尼坐拥50多套房产、一座私人小岛和大片庄园,而母亲来到新加坡后,也开始疯狂“扫房”。
1990年代末,陈太太开始在新加坡投资房地产。
2002年,她买下位于先得坊(Centrepoint)的一处房产,屋主一栏首次写上了女儿珍妮的名字,两人各占一半。
珍妮说,当时母亲承诺:“以后买的房子都一起买,一人一半。”
2007年,珍妮甚至签署了授权书(Power of Attorney),允许母亲以她的名义投资买房。没想到,这张授权书成了日后争产的关键。
当年,陈太太一年内狂扫新加坡20套房产,之后又陆续增购5间,其中大部分是公寓,还有一些店屋。
不过,大多数房产产权比例是:母亲占90%、儿子占9%、珍妮只占1%。
陈太太表示:“借用孩子名字只是方便操作,也让他们学习投资。”
2018年至2020年间,珍妮陷入债务危机,还不上信用卡了。
她先后卖掉澳洲的房产、新加坡的车子、和一些私人用品,依旧还不完卡债,最后多次请求母亲“救命”——帮忙还信用卡。
一开始,陈太太仍心软出手相助,但到了2021年,她决定不再帮女儿还卡。
自此,母女彻底闹翻。珍妮愤而起诉母亲,要求分得所有房产的一半产权。
新加坡高庭法官在审理后认为:陈太太从未承诺过“一人一半”;除了先得坊那间房是母女共有,其余25间房都是陈太太独自所有;珍妮只是“挂名持有”,并未出资。
最终新加坡高庭判决:陈太太需归还女儿当年投入的2万6000新元;珍妮必须返还母亲名下公寓的全部租金收入。
母女之间的情分,最终因为金钱对簿公堂,反目成仇...
请先 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