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董事$2万找中国美女买竞争对手情报,得手后竟黑吃黑!
在华人圈子里,不管是做生意、找工作、办事情还是孩子上学,好像都绕不开“找关系”这三个字。后来这个词儿越传越变味,成了“走后门”,甚至演变成“我的区长父亲”这种梗...
以至于现在很多人一听“找关系”就皱眉头,还有人老说国外怎么怎么好,说什么“外国办事不用托关系、不用担心走后门”...
但说实在的,人情社会走到哪儿都一样,关系网无处不在。
就拿做生意来说,哪个不是在经营人脉?销售要维护客户关系,老板要和合作伙伴搞好交情,大佬们还经常组局联络感情...
不过“找关系”这个事儿也得有个度,搞着搞着就容易变味。
就比如在新加坡,就有个公司董事为了拿项目,花2万新元找朋友走关系套取竞争对手的报价,这不就成商业贿赂了吗?最后...
新加坡癌症中心工程招标暗流
中国美女想当中间人牟利
2018年,新加坡国立癌症中心要盖楼,就把隔墙和天花板工程委托给了一家建筑公司。这家建筑公司就找到了专门负责向供应商采购建筑材料,以及指派分包商完成工程的建筑公司“甲方”合作。
甲方为了完成这项委托,开始联系市面上的供应商,让他们给出自己的产品质量和报价等信息,来竞争投标。
谁都不知道,此时一位第三方的中国籍美女程某,打起了自己的小心思。
程某是另一家公司的账户管理员,曾因公司与甲方合作,结识了甲方董事洪某。而在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中,恰巧有着一位她的朋友,一家做保温岩棉板生意的供应商“乙方”。
这不就是“天降之财”吗?只要她在中间撮合撮合,甲方乙方不就一拍即合,她也能从中间盈利,三赢~
女子为帮助乙方拿下投标合同
介绍甲方董事、透露其他对手报价
于是,程某在与乙方聊天时,故意透露自己与甲方董事洪某是朋友,可以介绍洪某给他,并帮助乙方拿下投标。
程某还向乙方保证,自己会告诉他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好让乙方用更低的报价,一举拿下这一工程合同。
乙方一想,这是个好事,送上门的钱谁不赚啊!
乙方就向程某仔细打听甲方的要求,回去就准备投标文书、公司介绍等等详细信息,向甲方投标。
不久后,有供应商向甲方投标,开出岩棉板的报价。从甲方董事洪某那里得知这一消息的程某,立刻告诉了乙方。
早有准备的乙方,紧跟着就向甲方提交了更低的报价。
乙方中标后翻脸不给$2万辛苦费
事件曝光因行贿被罚$4万…
果不其然,乙方凭借“内部消息”成功拿下甲方的工程合约,总价格为44万240新元。
见此,程某开心地上门寻找乙方索要自己的酬劳2万2012新元。
原来,在乙方投标前,曾答应程某“若投标成功,会支付合约价的1%作为酬劳”。但程某认为这些钱太少,自己出力很大,就向乙方索要合约价的5%。乙方若是不同意,此次合作失效。
为了拿下投标,虽然百般不愿,乙方仍答应了程某的条件。
然而,当甲方乙方合作达成,程某前来索要报酬的时候,乙方却突然翻脸不认人了,怎么都不愿意支付程某这2万多新元。
再后来,乙方的行贿行为东窗事发,被新加坡警方逮捕,并罚款4万新元。
你说,要是当初乙方爽快点给程某那2万新元的“辛苦费”,说不定这事就神不知鬼不觉了。现在好了,东窗事发,乙方还得倒贴$4万罚款...
但万事通得把话说在前边:在新加坡,行贿这事儿可不是闹着玩的!不管你是贿赂了1新元还是1万新元,性质一样都是贿赂,这可是写在《防止贪污法令》里的。
送点小礼、塞个红包,这在新加坡可真不是什么“人情往来”,实打实是犯罪!都可能会让你吃官司,甚至送进去!
通心粉们,大家在新加坡还是要注意,别动贿赂的小心思,实在是惹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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